浙江省森林公安落实独立执法权限

bet365娱乐场开户  http://211.167.243.131/2018年01月08日来源: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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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10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联合下发《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治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使浙江森林公安执法权限落实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深化森林公安改革会议精神,省林业厅党组高度重视,克服森林公安警力少、任务重、基础弱等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诸多困难和阻力,以倒逼姿态将落实执法权限工作作为推进森林公安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统一思想部署落实,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做法,反复征求省公、检、法意见建议,最终对《通知》内容形成统一意见。

  《通知》明确,浙江省森林公安落实执法权限工作分三步走:省、市和编制15人以上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尽快落实独立执法权限;编制不到15人的县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落实;确因编制和警力等原因暂不能落实的,仍依托当地公安机关行使执法权限,或由市级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执法权限。

  《通知》既考虑解决重点县森林公安机关独立行使执法权限问题,又给有积极性和有能力落实的其他县留有余地,同时考虑警力不足的实际困难,强化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减轻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压力等,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通知》对森林公安机关办理的22类刑事案件和11类治安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明确。